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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府擬訂「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囤房稅),將送市議會定期大會審議,引起部份民眾憂心房東會不會調漲房租?南市財稅局則表示,修法目的引導資金有效運用而非投機炒作,並且為避免稅負轉嫁到房租,將透過房屋出租平台,排除非自住房屋戶數計算,房屋稅徵收率另訂為2%,解決轉嫁問題。

 

財稅局說,這次修法為避免房東可能將增加稅負轉嫁給房客,同時鼓勵囤房者釋出房屋至租賃市場,該局配合中央「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多屋族符合規定的租賃住宅於租賃期間,將房屋釋出給包租代管市場,其房屋可于排除,不適用自住房屋差別稅率2.4%至3.6%,也就是不計入非自住房屋戶數,符合房屋稅徵收率為2%單一稅率。

 

財稅局表示,為使多屋族房屋有效釋出,避免課徵所謂「囤房稅」傷及無辜房客,審慎評估研擬配合租屋政策給與多屋族排除條款配套措施,成功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富美也讚同市府的配套措施,應能適度解決房屋稅「轉嫁」於租金的問題。

 

此外,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何怡澄指出,房價平抑問題要靠政府各部會多方政策多管齊下,台南市政府適時提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透過這個修法案,同時結合中央的房地所得稅及金融貸款管制措施,希望能帶動台南不動產市場穩健發展而非走向投機炒作。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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