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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真/台北報導】
讀者來函詢問《蘋果》:下斡旋後,仲介說我是第2順位,是在慫恿我加價嗎?仲介可同時收幾個斡旋?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指出,「目前現行法規沒有規定,仲介只能收1個買方的斡旋金,但依照仲介行規以及買賣道德,其實斡旋是有順位的,即使第2順位出價比較高,我們還是會通知第1順位,是否能在24小時內把金額加上去。」

此外,民眾付斡旋金前記得在合約載明「退還斡旋金的期限」,避免爭議。張瀞勻提醒,「如果雙方條件談不成,退還斡旋金的期限,大概是3~7天之內。」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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