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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買賣房屋幾乎都會參考實價登錄作為出價依據,究竟實價登錄對誰較有利?又該由誰去申報登記?

為何需要實價登錄?由於過去房屋交易資訊不透明,賣家已掌握購屋成本及屋況訊息,房仲也有歷年經手成交行情資料庫,政府則可組成委員會,重新規定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低於市場交易價格,至於買方,卻只能透過房仲或熟人比價,缺乏強而有力的公信資訊來源。

實價登錄全稱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2011年12月起規定義務人申報不動產實際的交易價格,2012年8月後,不論買賣住宅、店面或土地等交易價格都能在網上查詢,可讓坪數、地段、價格、類型全都一目了然,作為買賣雙方出價的參考依據,更快達成成交共識。

其中,登記義務人的順位為地政士、房仲業者及買方,三者之一辦理登記即可。再以房屋買賣類型區分,一般不動產買賣需在移轉後30日內做登記;透過代銷買賣的預售屋,須在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做登記;透過房仲的不動產租賃,須在租約簽訂30日內做登記,若登錄不實或逾期未登,可處3~15萬元罰鍰。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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