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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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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鈞生/台中報導]
5月報稅重頭戲到來,房客申報租金最高可申報扣抵12萬元,依今年新上路的租屋新制,房東更不得拒絕房客報稅及轉嫁稅金,若以現金支付者,切記請房東開立證明。

報稅列舉扣除額項目中,關於居住的支出,只能在「自住購屋借款利息」和「租金」中擇一申報,且租金支出抵稅不受1間房屋申報1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多人合租1間房屋,仍可申報。

另外得注意租賃支出僅住家用途可扣抵,辦公室租賃不可,若為住商混合使用,必須檢附自住切結書,並請房東簽名證明。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以往房東會在契約加註「若須租金報稅、得由房客自行承擔稅金」的轉嫁條款,過去屬合法、也很常見,今年隨著「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上路後,屬於不得記載事項。她強調,但因為5月報的是2016年所得稅,要等到明年報稅才可適用新制,得多留意。

以往房東多不願報稅,除了怕租金收入所得須納稅,還有房屋稅及地價稅都將從自用稅率提高至非自用稅率,年支出至少差距數倍以上,而今年新版租賃契約上路後,因不得轉嫁稅金,因此不少職業房東都已經有被課稅準備,短期內房租也會拉高。儘管如此,曹筱筠指出,納稅是國民義務,房東不得限制房客報稅,也是租客的基本權益。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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