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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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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祺/台北報導]
讀者陳小姐向《蘋果》詢問表示,自己與老公一起合買房,考量未來會買第2間,若這樣登記夫妻共同持分的話,會影響之後的重購退稅嗎?

針對此事,鴻毅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謝志明表示,夫妻共同持分也可以辦理重購退稅,只要符合4個要點即可。第1點,須符合小屋換大屋,新購土地地價要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也就是公告土地現值上小換大,而非房價上的小換大,第2,申辦時間須在2年內,要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第3,產權登記要相同,也就是說,當初若登記為夫妻共有,下一次也須登記為夫妻共有,這樣才可通過。第4,所有權人要設立戶籍並符合自用住宅規定,且該屋也無出租或營業的狀況。

另外,謝志明提醒,新購買土地如果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時,政府就會追繳原本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款,而無法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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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麗娟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