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加入您的幸福物件!

幸福家不動產

 
 

相關法規

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文字大小:


[陳佳祺/採訪報導]
讀者來信表示,自家社區改選新的主任委員,剛好遇到社區有糾紛需要代提訴訟,卻有住戶說因選後沒有向主管機關備查,所以不能以主委身分代提訴訟,請問這樣真的不行嗎?

德益法律事務所律師蔡皇其表示,備查狀況依司法實務見解,會認為只是一種行政管制手段,簡單來說,只要區權會經過合法手法、程序改選主委,之後這位主委便是有效的,因此他可以擔任社區在訴訟當中的法定代理人。律師補充,管委會主委向主管機關備查只需要在第1次選後報備,之後選上的主委都是具有法律效益。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分享至:

 其它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