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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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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峰/台北報導]
購買預售屋要留心!《蘋果》接獲讀者投訴,她於2013年購買「宏盛新世界」第一期預售屋,在去年交屋才知悉,當時合約最後一頁、最後一條竟有約定,由買方負擔2014~2016年的土地增值稅,氣憤控訴當時簽約根本不知情,已聯合逾20戶向建商提告。

讀者指出,2013年購入淡水「宏盛新世界」第一期,當時景氣好,來買的人多,宏盛也是在簽約時才拿出已經貼好個別磋商條款的定型化契約要他們蓋章,現場根本來不及仔細翻閱條文,事後才知道原來在最後藏有這樣一條約定,經估算至少要幫建商多繳4萬餘元的土增稅,平白當冤大頭。她並控訴:「若是磋商條款應該所有買家都不同,但這份卻是手寫影印版,大家都一樣,哪裡有磋商?」

對此,宏盛回應,消費者所提疑慮在合約內清楚載明,銷售時也都有跟消費者清楚交代,並強調:「契約是在雙方合意才能簽定,這也不是我強迫你才有的約定。」至於住戶提告,宏盛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不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根據多位消費者反映,宏盛建設人員於簽約前拿出大量影印手寫字跡的所謂「個別磋商條款」,跟消費者說:「你不簽的話還有很多人排隊等著買。」且每人使用的影印文件內容都一樣,既不個別,又沒有實際磋商的過程,實質上就是違反規定未給審閱期間且對消費者顯然不利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應屬無效

王治宇強調,新北市消保官曾邀請知名律師、地政士及行政院消保處代表開會研商本案,一致認為業者所用之影印文件並非個磋商條款,且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是業界常規,王並批:「宏盛蓄意規避法規命令並侵害消費者權益作法非常惡劣。」且經估算,宏盛一將土增稅繳納義務轉交至買方,至少可得利千萬元。

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說,預售屋土增稅若由買方負責並不公平,土增稅對建商具警惕效果,也就是若建商蓋愈久,稅金也愈多,一旦轉嫁由買方負責,「那等於是建商蓋愈久消費者死愈慘!」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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