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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峰/台北報導]
全台首例!《蘋果》日前報導宏盛建設所銷售的新北市淡水區「宏盛新世界」預售屋,將興建期間的土增稅轉嫁消費者負擔,今日新北市府針對宏盛建設開罰,新北市府指出,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對宏盛處以1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表示,依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2點規定,使用執照核發前的土增稅 ,應該由建商負擔。但宏盛公司卻在簽約時提出「預先擬定」的稅額轉嫁條款,約定宏盛公司只負擔簽約當年度的土增稅,至於簽約次年到建案日後取得使用執照期間的土增稅,則一概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經查,宏盛公司預先擬定的稅額轉嫁條款,已違反內政部規定,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同時考量本案受害人數眾多,因此依據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對宏盛公司開罰。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至少有5天,消費者應該善加利用這段期間,將建商所提供的契約書,與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 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詳加比對,若有不符之處而影響自身權益時,更應及時向建商提出異議。

對此,宏盛表示,尚未收到新北市府正式通知,無法回應。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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