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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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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婷方/台北報導]
有讀者來信詢問,他即將繼承1棟市值約900萬元的房子,家人為20多年前購入,當時買價約100萬元,為了想省稅金,很猶豫要先賣掉房子,還是先繼承房子再賣掉,會比較省稅金呢?

正業代書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表示,讀者家的老公寓,2016年前取得,取得成本100萬元,市值900萬元,假設公告現值500萬元,且未有其它遺產可繼承,試算稅金如下:

先繼承再賣:
1.符合遺產稅1200萬元公告現值免稅,遺產稅免繳。
2.出售適用舊制,公告現值500萬元,假設房地比為450萬元土地,50萬元房屋,交易所得為40萬元,併入綜所稅計算,視個人薪資所得課稅。

先賣後繼承:
假設讀者以900萬元出售適用自用的土增稅稅率10%,土地現值450萬元扣除取得成本100萬元,土增稅漲價總數額為350萬元,土增稅金35萬元(自用住宅稅率)。
如果是一般收入的上班族,建議仍先繼承,因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取得的房子土地,在當初長輩取得房屋後到子女繼承的期間,可免土增稅,較省稅金。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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