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分享至: FB 分享 LINE 分享 返回列表 其它文章 更多... 囤房稅2.0 財部公告自住新增2要件、出租享優惠稅率標準調高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今年7月起上路,明年5月首度開徵。財政部日前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適用自住稅率新增「應辦竣戶籍登記」及「無供營業情形」2要件,且使用權房屋也納入。另,財政部近期公布「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全台22縣市均調高,可能影響部分房東適用囤房稅2.0優惠稅率。 根據「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由1.5~3.6%調高為2%~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但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適用稅率1.5%~2.4%;自住房屋稅率則維持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且單一自住(排除豪宅)稅率由1.2%降至1%。 財政部日前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增訂房屋「使用權人」為自住稅率適用對象,即使用權房屋若符合自住要件,也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另,原本自住房屋僅規定房屋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這次新增「無供營業情形」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2要件。 另,財政部近期公布「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全台22縣市均調高,以台北市及台中市調高7個百分點最多,分別調高至房屋評定現值的27%及22%;新北市調高5至6個百分點至24%或或22%;桃園市調高6個百分點至21%;台南市調高5個百分點至20%;高雄市調高2個百分點至20%或17%;新竹縣市也調高6個百分點至21%;其餘縣市則調高2個百分點至17%。 財政部表示,調升各縣市租金標準是為更貼近市場行情,房東租金收入只要核實申報即可,絕大多數申報金額都高於此標準,因此誠實報稅的房東多可適用「囤房稅2.0」優惠稅率1.5%~2.4%。此外,5月綜所稅申報將起跑,房東申報租金收入若低於上述標準,有可能被查稅;但若房東確實以低於租金標準的行情出租,可出具租約、金流等,國稅局將會核實認定。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9 防惡房東條款?內政部祭電費收費標準 針對租屋族反映部分房東以台電公司的最高級距每度電價金額,向房客收取不合理電費的爭議。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已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租屋電費計收的規定,並於24日起預告20天,預計將於5月底前報行政院核定,並於核定後儘速正式公告施行,希望讓租屋電費收取更加合理公平,電費資訊也能更為透明。 林右昌說明,這次修正內容有2大重點。首先,在「租約電費計收標準」部分,如果房東房客雙方約定是按「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其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且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未分攤併入租屋處的電費內,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若房東房客雙方不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所收取的電費,將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 其次,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這次修正並配合增訂房東有義務提供或授權房客向臺電公司申請查詢電費資訊,讓房客也能知道「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電費總額」等相關資訊。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6 南市容積移轉機制 二年取得4.5萬坪現值50億公設保留地 台南市府於111年1月增訂移入容積折繳代金辦理機制,並於今年1月增訂容積移轉試算函有效期限展期規定,目前台南市申請容積移轉採捐公設地、繳代金雙軌制並行,有利於加速取得道路、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開闢,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市府統計,2年來已取得約15公頃(4.5萬坪) 公設保留地,以公告現值計達新台幣約達50億元。 為紓解政府因財政困難,長期無法有效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內政部於民國88年間依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1規定,訂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台南市府並於102年依都市發展密度、發展總量、公共設施劃設水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等實際需要,訂定發布「臺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據以辦理本市容積移轉申請案件。 南市府都發局表示,本市透過容積移轉機制辦理案件,111年核准62件,大致集中於永康區、東區、安平區等地區,112年核准32件,大致集中於善化區、永康區、東區等地區,二年總共取得約15公頃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公告現值計達新台幣約達50億元,紓解政府因財政困難長期無法有效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 都發局指出,另為保障都市環境居住品質,歷經幾次修法,本市目前容積移轉申請案件,皆須經都市設計審議之審查機制,藉由相關審查機制,管控容積量體與空間規劃,達成土地開發與都市景觀之雙贏局面。 推案業者也發現,東區精華區段的虎尾寮重劃區,過去因低密度住宅區定位,土地使用強度較低,因此以透天產品為主力,近來也因容移放寬,樓高逾10層至14層的高質感大樓推案增加,房價帶也站上5字頭。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5 南市公寓大廈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最高10萬 今開放申請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為落實減碳,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促進公寓大廈社區與低碳及智慧城市發展政策接軌,台南市工務局推動「113年度台南市公寓大廈共用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執行計畫」,4月8日開放受理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申請至5月8日截止,歡迎公寓大廈踴躍提出申請。 南市工務局表示,共用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項目,包含「共用電動車充電樁(座)」、「共用線槽架」、「共用電能管理系統」等項目,本計畫補助額度為100萬元,補助標準為申請建置費用的45%,每案以10萬元為上限。 111、112年度已請領過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者,今年也可以單獨申請本項補助,補助的申請程序,包含資格審查及竣工撥款等兩個階段。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09
囤房稅2.0 財部公告自住新增2要件、出租享優惠稅率標準調高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囤房稅2.0」今年7月起上路,明年5月首度開徵。財政部日前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適用自住稅率新增「應辦竣戶籍登記」及「無供營業情形」2要件,且使用權房屋也納入。另,財政部近期公布「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全台22縣市均調高,可能影響部分房東適用囤房稅2.0優惠稅率。 根據「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由1.5~3.6%調高為2%~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但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適用稅率1.5%~2.4%;自住房屋稅率則維持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且單一自住(排除豪宅)稅率由1.2%降至1%。 財政部日前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增訂房屋「使用權人」為自住稅率適用對象,即使用權房屋若符合自住要件,也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另,原本自住房屋僅規定房屋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這次新增「無供營業情形」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2要件。 另,財政部近期公布「112年度房屋及土地之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全台22縣市均調高,以台北市及台中市調高7個百分點最多,分別調高至房屋評定現值的27%及22%;新北市調高5至6個百分點至24%或或22%;桃園市調高6個百分點至21%;台南市調高5個百分點至20%;高雄市調高2個百分點至20%或17%;新竹縣市也調高6個百分點至21%;其餘縣市則調高2個百分點至17%。 財政部表示,調升各縣市租金標準是為更貼近市場行情,房東租金收入只要核實申報即可,絕大多數申報金額都高於此標準,因此誠實報稅的房東多可適用「囤房稅2.0」優惠稅率1.5%~2.4%。此外,5月綜所稅申報將起跑,房東申報租金收入若低於上述標準,有可能被查稅;但若房東確實以低於租金標準的行情出租,可出具租約、金流等,國稅局將會核實認定。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9
防惡房東條款?內政部祭電費收費標準 針對租屋族反映部分房東以台電公司的最高級距每度電價金額,向房客收取不合理電費的爭議。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已研擬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租屋電費計收的規定,並於24日起預告20天,預計將於5月底前報行政院核定,並於核定後儘速正式公告施行,希望讓租屋電費收取更加合理公平,電費資訊也能更為透明。 林右昌說明,這次修正內容有2大重點。首先,在「租約電費計收標準」部分,如果房東房客雙方約定是按「用電度數」計算電費,其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且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未分攤併入租屋處的電費內,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若房東房客雙方不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所收取的電費,將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 其次,在「租屋電費資訊」部分,這次修正並配合增訂房東有義務提供或授權房客向臺電公司申請查詢電費資訊,讓房客也能知道「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或「電費總額」等相關資訊。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6
南市容積移轉機制 二年取得4.5萬坪現值50億公設保留地 台南市府於111年1月增訂移入容積折繳代金辦理機制,並於今年1月增訂容積移轉試算函有效期限展期規定,目前台南市申請容積移轉採捐公設地、繳代金雙軌制並行,有利於加速取得道路、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開闢,提升都市環境品質。市府統計,2年來已取得約15公頃(4.5萬坪) 公設保留地,以公告現值計達新台幣約達50億元。 為紓解政府因財政困難,長期無法有效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內政部於民國88年間依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1規定,訂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台南市府並於102年依都市發展密度、發展總量、公共設施劃設水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等實際需要,訂定發布「臺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據以辦理本市容積移轉申請案件。 南市府都發局表示,本市透過容積移轉機制辦理案件,111年核准62件,大致集中於永康區、東區、安平區等地區,112年核准32件,大致集中於善化區、永康區、東區等地區,二年總共取得約15公頃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公告現值計達新台幣約達50億元,紓解政府因財政困難長期無法有效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 都發局指出,另為保障都市環境居住品質,歷經幾次修法,本市目前容積移轉申請案件,皆須經都市設計審議之審查機制,藉由相關審查機制,管控容積量體與空間規劃,達成土地開發與都市景觀之雙贏局面。 推案業者也發現,東區精華區段的虎尾寮重劃區,過去因低密度住宅區定位,土地使用強度較低,因此以透天產品為主力,近來也因容移放寬,樓高逾10層至14層的高質感大樓推案增加,房價帶也站上5字頭。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25
南市公寓大廈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最高10萬 今開放申請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為落實減碳,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邁進,促進公寓大廈社區與低碳及智慧城市發展政策接軌,台南市工務局推動「113年度台南市公寓大廈共用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執行計畫」,4月8日開放受理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申請至5月8日截止,歡迎公寓大廈踴躍提出申請。 南市工務局表示,共用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項目,包含「共用電動車充電樁(座)」、「共用線槽架」、「共用電能管理系統」等項目,本計畫補助額度為100萬元,補助標準為申請建置費用的45%,每案以10萬元為上限。 111、112年度已請領過公寓大廈修繕補助者,今年也可以單獨申請本項補助,補助的申請程序,包含資格審查及竣工撥款等兩個階段。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