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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漏水屋免不了又急又氣,但回到現實面,該怎麼處理呢?

[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1. 通知
發現漏水當下,首先要通知前屋主,客氣地告知前屋主出售的房屋有漏水,期待他能協助處理。民法規定發現漏水的6個月內要通知前屋主,超過時間就代表你放棄請前屋主維修的權利,所以能留個記錄最好。另外,不妨找個師傅評估修繕費用,若金額不大,首次聯絡就告知前屋主,倘若前屋主也願意處理,當然就皆大歡喜。

2. 催告
如果前屋主不處理,就催告他出面,以存證信函通知,如果前屋主還是不出面,最壞就是走法院了。
簡單說明跑訴訟情況如下:
(1) 打官司一審至少三庭,光出庭就讓你浪費很多時間。
(2) 聘請律師出庭、寫訴狀、辯護,都要花不少錢。
(3) 不請律師,訴訟也需要先繳納裁判費用給法院。
(4) 官司贏了,可以請求對方支付訴訟費用;如果輸了,連對方訴訟費用也要支付。

賣厝阿明建議不要為了1萬元~2萬元維修費用去打官司,打官司很消耗時間與金錢!

另外,賣厝阿明提醒,買房點交很重要,屋況一定要認真檢查,當下發現屋況有漏水或其他瑕疵,都可以請屋主處理,若屋主不願意處理,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不配合給付尾款來牽制屋主,一般屋主為快點拿到錢,多半願意負責維修或協調減價。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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