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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宥里/綜合報導]
買預售屋刷卡付訂簽約,但幾天前接到代銷告知「因作業疏失不能請款」,要求補刷卡,若我不補刷卡,合約仍然有效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陳宜鴻表示,預售屋契約從買賣雙方簽字當下就成立了,不會因為建商沒收到訂金,合約就不成立,但給付訂金是合約的一部份,如果因作業疏失需買方再次刷卡,建議買方應配合補刷卡,或改採現金給付,否則建商可主張買方違約,每日恐須加付總價萬分之2的逾期款項利息。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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