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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從家開始HAPPINESS BEGINS AT SINGFU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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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宥里/台北報導】
辛苦打拼買了房,擔心日後遺產糾紛,民眾多半希望提早將房產移轉到兒女名下。理財專家表示,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再加上買賣是最理想的移轉方式,規劃訂定合理的買賣價格,避免被視為贈與,善用實價登錄備註欄、信託處理,更能確保移轉房產後,孝心親情不走味。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王進祥表示,相對於贈與稅採取累進計稅,稅率最高為淨額的20%,而買賣房產繳交土地增值稅,符合條件者可採自用稅率10%,大幅降低(2倍~4倍)繳納的稅額,因此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再透過買賣方式是最理想的移轉方式。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頭期款可善用父母每人每年220萬元贈與免稅額度,如果兒子頭期款來源將由父親所贈予的金額,應及早規劃,避免「三角移轉」的違規爭議;選擇以買賣方式轉移房產,須有合理買賣價格才不會被國稅局視為贈與。王進祥建議,價格最好等同合理市價,同時該繳的增值稅、契稅一定也要繳。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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