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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為減少建物虛坪買賣、交易計價爭議,內政部於2017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針對2018年1月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除了「陽台」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外,「屋簷」及「雨遮」將無法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

樹林地政事務所林圭宏主任表示,所謂屋簷係指從屋頂平台延伸;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的上方,距離窗戶、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皆具備遮雨、遮陽的功能。此次修正「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主要目的是為了健全不動產測量登記制度,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具體回應各界期待改善建物虛坪問題,因此刪除屋簷、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繪規定,如此方能杜絕不動產市場上常見的買賣糾紛及建商誤導欺瞞民眾的問題,並讓業界有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以符合各界對於健全登記制度及公平交易環境的期待。

林主任更進一步 提醒,登記新制不溯及既往,實施後不會影響既有已完成產權登記之建物,所有權人的權益將不會受到影響,並明訂於2018年1月1日新制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或都市更新案件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並依期限申請建造執照者,得依舊規定辦理。


文章來源:MyGoNews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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