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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
 

內政部14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在2024年中央推動社會住宅20萬戶目標即將達成之際,也擬定2025年~2032年住宅政策新目標,未來將擴大土地盤點及精進各項配套措施,並將要求未來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在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會住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另於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亦需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以達成興建25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另持續推動25萬戶包租代管及50萬戶租金補貼,照顧不同族群的居住需求及居住權益。

 

林右昌表示,台灣社會住宅的發展,可分為2017~2020年以地方主辦階段,惟2020年起地方興建速度減緩,後由內政部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來接手加速社會住宅的興建,截至今年11月底,全國直接興建的社宅戶數達9萬1,189戶,其中中央興辦4萬6,732戶(51%),地方興辦4萬4,457戶(49%)。在短短3年內,中央興辦社會住宅的總數已超越地方,並遍及全臺20縣市(含澎湖),完成「社宅環島」里程碑。此外,中央也將在連江與金門開辦,照顧當地及移居民眾就業與居住需求。

 

林右昌表示,為更貼近實際生活需求,未來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將考量人口、產業發展、通勤情形等因素,持續擴大盤點各部會國公有土地,運用低度利用、老舊機關廳舍合作興建社宅及退場學校校地等,充實社會住宅興建儲備土地,讓下階段國家資源能做最有效益的使用。

 

林右昌進一步表示,為拓展社會住宅土地的多元取得管道,未來各縣市進行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必須保留3~5%供社會住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此外,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也需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讓城市開發之際,就預先納入居住規劃,以因應未來周邊整體發展及居住需求。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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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靜如經理